呵护老年消费者支付习惯 收现金窗口不能沦为摆设

中工网 2023-08-15 11:33:14


【资料图】

“老年人不会用微信购买游船票,咨询电话也打不通。”王女士反映,她本想到长风公园乘坐游船,却在购票阶段受阻。接到王女士的反映后,记者来到位于长风公园内的游船码头。工作人员指向附近的人工售票窗口说:“收现金的售票员有时会离开岗位,不久会回来。”然而,整整1个小时内,两个窗口均无人在岗。(8月14日《解放日报》)

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日常生活,运用手机支付、充值办卡等支付方式旅游或购物,既让消费者节省时间和简化程序,也有助经营者降低企业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。不过,实施“无现金支付”并非意味着可以拒绝或取代现金交易。长风公园设置两个“收现金”服务窗口,表明了此举的应当与必要。但值班期间的“无人在岗”状况,也间接暴露出此举不被重视和形同虚设。这是服务不周短板,更是法治不彰问题。

而从记者采访上海多个营业场所,“拒收现金”的情况随处可见。“想去上海博物馆看展览,可是门口只能扫码买票”;“去超市买东西,结账时发现只能用微信或支付宝付款”;“去餐馆吃饭,菜单上都是二维码,要扫码点餐和付款”; “去医院看病,挂号和缴费都要用手机”。多个营业场所拒收现金交易,不仅给老年群体造成出行不便和 “花钱”障碍,甚至导致办事耽搁。这实际上也是在侵犯消费者使用人民币的正当权益。

我国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第三条明确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。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”该条例第六条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。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。”这意味着,在电子支付方式日益普及的当下,使用现金仍能顺畅实施消费。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理应在日常消费中得到充分保障。

面对现实生活中和消费市场上存在的排斥现金交易的不法行为,央行2018年8月底专门下发了第10号公告,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,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,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正当选择权益,明令禁止旅游、餐饮、零售、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拒收行为。公告要求,所有现金收付行为的服务领域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告示等方式拒收流通中的人民币纸币和硬币。

透过该事件中“收现金”服务窗口的无人在岗,和工作人员 “我没办法收现金,要等售票员回来”的答复,人们可以看出所在单位对“现金支付”消费行为的另眼看待和权益漠视。在消费支付方式不断改进的当下,仍然坚守现金支付这一传统方式的群体多为老年人。支持消费支付方式的多元化,为传统支付留出应有的空间,这既是捍卫现金货币的合法地位,更是呵护老年消费者支付习惯、捍卫其“花钱”权益的正义务实之举。

在法治规范化和人口老龄化叠加的今天,“凡事先问法”和服务适老化应成为人们的思维惯式,把“收现金”服务窗口落到实处,就当从遵规守法和服务弱势的双层深处周延考量。(张玉胜)

来源:东方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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